【曹老师现场点评】
班主任在班级管理工作中,偶尔也会遇到失窃事件。欧阳军老师在处理学生手机失窃问题时,能抓住三个“关键点”:第一是时间,班主任要善于寻找蛛丝马迹,想尽办法,第一时间破案;第二是证据,对有盗窃行为的学生,只有找到证据,学生才会在错误面前低头,才能促使其思过和改正;第三是力量,班主任可以依靠主管部门的力量,发挥法制副校长的震慑威力,让学生的偷窃行为在警察面前无法遁形。我们在处理学生违法违纪时千万别忘了,其实这样的孩子更需要关爱!
星期五上午第四节课期间,办公室充满了周末的轻松气氛。下午是学生活动课,一个繁忙的星期就要过去了,我正和同事们聊着周末的活动。
这时,我的电话响了,实训车间王老师报告:车间竞赛队一个高二年级的学生向他反映,他的三星手机放在车间材料室充电时不见了,手机价值3 000元。其间只有我班的学生在车间实训。王老师说他已经在学生中调查了,没有发现异常情况。马上就要放学了,王老师不知道接下来怎么办,特意打电话来报告。
我放下电话,心情一下子沉重起来,这很可能是一起盗窃事件。高一年级的新生入校不久,学生情况还不是很清楚,从盗窃时间来看,这名盗窃者很狡猾:在周末放学时间动手,方便转移赃物。我看了一下表,离放学时间只有6分钟。
我急忙朝实训车间赶去。
实训车间乱哄哄的,学生正在议论纷纷,王老师和另外两个实训指导老师守在门口,竞赛队学生也在场。快放学了,学生的情绪有点激动。
我匆匆询问了一两个问题:第四节课中途有没有学生外出?实训老师有没有对学生进行搜身?在得知答案后,我迅速拟定了对策:安抚学生情绪,争取学生的配合。
我立即让学生整队点名,然后说道:“为了不耽误大家放学吃饭的时间,也为了证明我们班同学的清白,我们主动把口袋翻出来给失主看,证明一下自己,然后就可以放学了,好不好?”
我的提议得到了同学们的积极响应。现场立即安静下来,同学们一个个从门口经过,个个都翻出了自己的口袋,有的还特别把上衣抖了抖。不出所料,没有发现任何问题。
学生都走了,留下了当事人和三个实训老师。我们又讨论了一下情况。当事人学生说的一个情况引起了我的注意:由于竞赛队的成员整天训练,因此学校允许他们带手机。他经常在训练时把手机放在物料室里的一个小柜子上。今天早上,他反映有3个同学进过物料室拿工具。由于及时发现手机丢失,中途也没有学生私自外出,我断定手机一定还在实训车间。于是,我让实训老师和当事人学生中午时好好检查一下车间,其余情况下午再说。
果不其然,当我在家吃饭时,王老师打来电话说,在一个工位柜子里发现了一件工服,工服里面裹着一部手机,正是丢失的那部三星手机。我立即说先别动东西,放回原处,密切注意下午有谁去拿工服。我判断下午就放假了,偷手机的学生一定会想方设法把手机带出学校。
下午上班,我在办公室等消息。第一节课下课时,王老师带着两个学生上来找我,我一看,是班上比较调皮的蔡某和梁某。他们的脸上表现出一脸的不服气和桀骜不驯的样子。王老师对我说就是他们两个一起去拿工服,并要请假去看校医。王老师手里还拿着工服和手机,手机依然裹在工服里。这时,蔡某大声对我说:“我只是去拿工服,谁知道里面有手机,我刚一开柜门,王老师就说是我拿的手机。”另一个学生梁某也附和说:“是呀,我就是陪着蔡某一起,就说我也有份。”王老师此时也气不打一处来,大声说:“这工服是不是你的?手机是不是在衣服里?你们是不是一起开柜子一起请假?”蔡某立即大声反驳道:“手机也可能是别人藏在我的衣服里,我怎么知道?我上午下课时,就把衣服放在柜子里,柜子又没有锁,你凭什么说是我拿的?”王老师被学生说得一愣,一时接不上话来。
我眉头一皱,对蔡某和梁某说:“这工服是不是你的?你们是不是一起去开柜子拿东西?你们是不是有嫌疑?老师调查一下是不是合理?”两个学生不说话了。
我又对王老师说:“辛苦你了,手机你没有用手摸过,指纹还很清晰,没关系,交给我了,只要指纹在,真相很容易大白。你先去忙吧。”
这时,梁某插了一句:“怕什么,反正我们又没有拿。”
看来,学生很“硬气”,没有绝对证据是很难让他们承认错误的。
我感觉到了难度。我先让学生分开写事情经过,一边在心里思考如何处理。盗窃是个违法问题,决不能姑息。学生也一定明白事情的严重性,不会轻易承认。在这个过程中,我把情况向德育副部长做了汇报。德育副部长要求我先查清楚情况,必要时给予配合。
果然,学生写的情况说明没有涉及偷窃,和刚才口头说的差不多。我没有说什么,只是和他们聊天,询问了几个问题:对盗窃罪了不了解?为什么两人同时请假去校医室?什么地方不舒服?对王老师的“冤枉”是不是很有意见?同时,我当着他们的面,在电脑上查询了盗窃罪的界定、量刑和判刑的年龄等知识。我和学生一起学习了一遍,认识到学生满14岁就可以承担法律责任,盗窃1 000元以上就可以判刑,盗窃3 000元以上可以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。然后又和学生谈起了指纹提取方法,问学生知不知道我们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是谁?接着又谈起了学生年轻不懂事,认错态度好可以校内处理,不报警等。
聊完天后,我不动声色地把他们领到学生谈话室,让他们仔细想想,然后决定是否再重新写一份情况说明。蔡某和梁某很无力地争辩了一句,还是坐在了谈话室里。我在门外守着。每过10分钟,我就进去看看他们的交代写得怎样。结果两次进去,他们还是什么都没写。但蔡某很无力的一句“老师,我真的没有偷手机”让我肯定了我的判断。以我的了解,学生如果不是心虚,说话绝对没有这样“温柔”。我决定下一剂“猛药”。
我打电话让德育副部长过来“聊天”,在窗外以学生听得到的声音“悄悄”讨论处理问题,很明确地表示如果学生再不承认错误,学校就报警,让法治副校长带仪器过来现场提取指纹,做指纹鉴定。德育副部长很配合地说:“放学前看他们的表现再最后决定。”聊完后,德育副部长就走了。
过了几分钟,我若无其事地走进谈话室,问道:“考虑得怎么样了?要放学了,要抓紧最后的机会啊!”他们沉默了一会儿,当放学前的点名铃声响起的一刹那,蔡某无力地说道:“老师,我说出来你不要让同学们知道是我偷的。”“可以!”我肯定地回答,同时暗中松了一口气。接下来,这两名学生交代了事情的真相:蔡某和梁某去物料室拿工具时,发现有部手机在充电,由于蔡某的手机刚好不久前遗失,一直想买一部,但家长没同意。蔡某见“机”临时起意,让梁某望风,自己盗取了手机。由于王老师调查及时,蔡某趁乱把手机藏到工服中,塞到柜中,准备下午放学把手机带出学校变卖,然后再买一台手机。蔡某答应事后给梁某好处费100元。
此事已经构成了盗窃罪,超出了我的处理范围,我打电话通知了家长,最后上报学校处理此事。
【班主任感言】
担任班主任的过程,就是一个人生历练的过程。和学生一起感悟,和学生一起成长,每一次都有新鲜的收获。
(源自:《班主任工作“第一现场”与“理论串烧”》 · 曹永浩 · 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)